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阶段是什么)
本文目录
-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阶段是什么
-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德育的启示
-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 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
- 阐述代表性的品德发展的阶段理论
- 皮亚杰关于儿童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什么
- 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阶段是什么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阶段是:将儿童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自我中心阶段、**阶段性、可逆性阶段、公正阶段。
皮亚杰三大研究成果的具体内容包括:
(1)儿童的道德发展既非天赋,也不是社会规则的直接内化,而是受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强度影响。换言之,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人的自然天赋与相应的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2)儿童的道德发展不仅取决于他对道德知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儿童道德思维发展的程度。儿童的道德思维的发展是一个自主的理性思维发展过程。儿童是自己道德观点的构造者。
(3)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有明显阶段特点和顺序性的过程,与儿童逻辑思维的发展具有极大的相关性。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绝对尊重和顺从,把**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是一种无道德规则阶段,规则对儿童没有约束力。(2)**阶段(6~8岁),此时儿童的道德判断受外部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和制约,表现出对外在**的绝对尊敬和顺从的愿望。(3)可逆性阶段(8~10岁),是自律道德阶段的开始,在该阶段,儿童开始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进行道德判断,不把规则看成是绝对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可以修改的。(4)公正阶段(10~12岁),此时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道、平等,体验到公正、平等应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德育的启示
(1)皮亚杰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分成四个阶段①前道德阶段 (出生~3 岁)。此时儿童还没有道德意识,不会把自己和外面的世界分开,没有自我意识。 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
②他律阶段 (4-8 岁)遵从成人的规则;从行为结果去判断行为好坏,不考虑行为动机。
③自律阶段 (8-10 岁)儿童不是盲目遵守成人的**,而是自主地用自己的道德认识去判断,有一定的规则意识, 有自己内在的判断标准,而且会从行为动机出发去判断。
④公正阶段 00-12 岁)。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 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
(2) 道德教育的启示 :从上述四个阶段看出可以, 儿童的道德倾向是从认识单纯的规则到了解真正意义的规则,是从他律到自律的过渡,这对儿童的道德教育有重要启示 :品德发展的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 而是连续发展的。
儿童品德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统一体, 可以根据儿童的各个年龄阶段的特点来教育孩子 :对处于自我中心阶段儿童的活动不应多加干涉,而应耐心地具体指导 ;对处于**阶段的儿童,要靠成人的具体指导,这时,成人的示范和表率特别重要,不必强求同伴之间的互助 ;对处于可能性阶段的儿童,在教育中应注意正面引导和讲明道理,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 ;对处于公正阶段的儿童,尊重他们的思想,必要时给予他们一定的指导。
简述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
【答案】见解析【答案解析】皮亚杰通过一些对偶故事的观察实验,揭示了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进程,把儿童的道德分为他律道德和自律道德两种水平,把儿童的品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1)自我中心阶段;(2)**阶段;(3)可逆性阶段;(4)公正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
根据认知发展阶段理论,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无律阶段(0—4岁)、他律阶段(4—8岁)、自律阶段(8—10岁)、公正阶段(10—12岁)。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依据精神分析学派的投射原理,采用对偶故事对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进行了系统研究。
1.无律阶段(0—4岁)
又称前道德阶段。此时儿童还没有道德意识,不会把自己和外面的世界分开,没有自我意识。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2.他律阶段(4—8岁)
又称**阶段。遵从成人的规则;从行为结果去判断行为好坏,不考虑行为动机。比如,他们会认为无意打破10只玻璃杯的小孩比故意打破3只玻璃杯的小孩坏,因为后者打破的更少——这是因为他们现在还不会从行为的动机出发去判断行为本身,只单单是从行为的结果看哪个更糟糕。 这个阶段的儿童认为,应该尊重**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这个阶段类似于科尔伯格的习俗水平——遵守外在规则。
3.自律阶段(8—10岁)
又称可逆性阶段。这个阶段类似于科尔伯格的后习俗水平,此时的儿童不是盲目遵守成人的**,而是自主地用自己的道德认识去判断,有一定的规则意识,有自己内在的判断标准。而且会从行为动机出发去判断。这个阶段的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
4.公正阶段(10—12岁)。
这个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 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阐述代表性的品德发展的阶段理论
(一)皮亚杰的品德发展阶段理论。分为四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 (2)**阶段(6~8)岁,又称他律阶段。 (3)可逆阶段(9~10岁),又称自律阶段。处在这个阶段的儿童开始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协作而制订的,也可以按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这一时期是培养儿童的自制能力和集体主义思想感情的好时机。 (4)公正阶段(11~12岁)。这一阶段儿童与成人的关系,开始从**性过渡到平等性,儿童的公正观念开始形成。对这一阶段的儿童,要根据利他主义特点,培养他们真正公正的道德观念,教育他们要关心、尊重、同情别人,培养人道主义精神。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阶段是连续不断的发展,而且发展的阶段顺序是不会改变的。 (二)柯尔伯格的品德发展阶段理论。其要点是: (1)道德发展与认识发展。①道德的发展是认识发展的一部分;②道德判断能力与逻辑判断能力的发展有关;③社会环境对品德发展有巨大的刺激作用。 (2)应用道德两难论方法可研究品德的发展。代表性的道德两难故事是“海因茨故事”。 (3)品德发展的三水平六阶段模式。①前习俗水平。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惩罚与服从为准则;第二阶段:以行为的功用和相互满足需要为准则。这个水平的主要特征是:儿童的道德观念是纯外在的,儿童是为了免受惩罚或获得奖励而顺从**人物规定的行为准则。②习俗水平。分为两个阶段:第三阶段:以人际和谐为准则,又称为“好孩子”取向;第四阶段:以**和维持社会现有秩序为准则。这一水平的主要特点是儿童为了得到赞赏、表扬或维护社会秩序而服从各种准则的。③后习俗水平,又称原则水平。分为两阶段:第五阶段:以社会契约和法律为准则;第六阶段: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准则。达到这一水平的人,其行为原则已经超出了某个**人物的规定,而是有了更普遍的认识。它表现为个人的义务感、责任感。 柯尔伯格认为,这些发展顺序是一定的,不可颠倒的,各个阶段的时间长短是不相等的。同时,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有些人可能只停留在前习俗水平或者习俗水平上,而永远达不到超习俗水平的阶段。
皮亚杰关于儿童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什么
皮亚杰关于儿童品德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什么?
皮亚杰将儿童的道德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 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 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绝对尊重和顺从,把**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 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 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是什么
皮亚杰认为道德发展经过了前道德阶段、他律道德阶段、自律道德阶段。
皮亚杰关于儿童图形知觉发展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认知发展观:发展是一种建构的过程,是个体在与环境不断相互作用中实现的,用图式-同化-顺应-平衡来解释这一过程。 图式:儿童对环境进行适应的认知结构; 同化:主体用已有图式或认知结构把 *** 整合到已有认知结构中,是图式发生量变的过程; 顺应:改变已有图式或形成新的图式来适应新 *** 的认知过程,是图式的质变过程。 平衡:就是同化和顺应的均衡。 认知发展阶段论 ①感知运动阶段(0~2岁):通过探索感知和运动之间的关系来获得动作经验,需要和表象尚未完全形成,已有客体永恒性和目标定向行为。 ②前运算阶段(2~7岁):具有具体形象性,思维不可逆性,尚未获得物体守恒的概念,语言迅猛发展,动作图示符号化,自我中心主义。 ③具体运算阶段(7~11岁):能够进行逻辑运算,但仍需要具体事物的支援,具有守恒性和可逆性,去自我中心主义,进行群集运算。 ④形式运算阶段(11~16岁):思维不再依赖于具体可感知的事物,可通过假设推理来解答问题,假设演绎推理,青春期自我中心,儿童发展思维已接近成人水平。
认知发展的阶段性理论是由谁提出的?
皮亚杰
试论述皮亚杰的儿童发展阶段理论,如何评价这一理论?
皮亚杰将儿童思维的发展划分为四个大的年龄阶段。这四个阶段分别是: 一、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两岁左右)。这一阶段是思维的萌芽期,是以后发展的基础。皮亚杰认为这一阶段的心理发展决定着未来心理演进的整个过程。 二、前运演阶段(两岁左右到六七岁左右)。这一阶段又称前逻辑阶段,这时儿童开始以符号作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表现在儿童的延缓模仿、想象或游戏之中。 三、具体运演阶段(从六七岁左右到十一二岁左右)。在这个阶段,儿童已有了一般的逻辑结构。 四、形式运演阶段(十一二岁左右到十四五岁左右)。此时儿童的智慧发展趋于成熟,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思维具有更大灵活性。
中心是皮亚杰认知发展的什么阶段
将儿童和青少年的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知运动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和形式运算阶段。 他认为所有的儿童都会依次经历这四个阶段,新的心智慧力的出现是每个新阶段到来的标志,而这些新的心智慧力使得人们能够以更为复杂的方式来理解世界; 虽然不同的儿童以不同的发展速度经历这几个阶段,但是都不可能跳过某一个发展阶段。 同一个个体或许能同时进行不同阶段的活动,这明显地表现于一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的转折时期。
幼儿的道德发展处于皮亚杰的哪个阶段/?
他律道德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儿童根据数目的多少来判断对错
美国心理学家科尔伯格在继承英国心理学家麦独孤(W.McDougall)和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一些学说基础上,就道德教育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进行专门的探讨,对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和道德教育提出了个人的主张。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是心理学还是教育心理学
心理学是一个总称,就像一个母亲,她会有很多的孩子。其中教育心理学就是她众多子女中的一个。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是可以包含于教育心理学类里的,当然也就属于心理学这个大类当中。
学前儿童处于皮亚杰认知什么阶段
学前儿童处于皮亚杰认知前运算阶段(2-7岁)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将儿童认知发展分为4个阶段即:感觉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2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2岁以后)。 前运算阶段:以“表象性思维”为特点,将感觉运动图式内化为表象或形象图式。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表现出以下特征: ①由于思维尚无符合逻辑的推理,因而无法理解“守恒”的原则。 ②思维具有集中性,即只能注意情境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特性而忽视其他方面或其他特性。 ③思维具有不可逆性。 ④思维具有自我中心的特点。
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分别是什么
皮亚杰道德发展的四个阶段分别是:
第一阶段:自我中心阶段(2~5岁):也叫作前道德阶段。这时期儿童还不能把自己同外在环境区别开来,而把外在环境看作是他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来说不具有约束力。(对于对偶故事,还无法做出道德判断)。
第二阶段:**阶段(5~8岁):又称他律道德阶段。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认为谁的结果严重,谁就应该受罚,且刻板遵守规则)。
第三阶段:可逆阶段(9~11岁):又称自律道德阶段。该时期的儿童既不单纯服从**,也不机械地遵守规则,要求平等。根据行为的动机来判断对错。(要求平等,例如老师要求学生不能迟到,那么老师也不能迟到)。
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岁以后):该时期的儿童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体验到公正、平等应该符合每个人的特殊情况。公正的奖惩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各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平等,利他主义)。
相关观点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不变的顺序,即从他律道德到自律道德。儿童的道德发展既非天赋,也不是社会规则的直接内化,而是受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性质强度的影响。儿童的道德发展不仅取决于他对道德知识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儿童道德思维发展的程度。
“儿童是一个道德哲学家”。儿童的道德发展是一个有明显阶段特点和顺序性的过程,它与儿童逻辑思维的发展具有极大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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