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内容)
本文目录
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内容
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政府决策制定的过程,并探讨政策制定者所面临的各种选择和考虑。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并非无所不能,政策制定者往往存在自私、局限性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对政策制定产生重大影响。公共选择理论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自利的政策制定者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策制定者是理性自利的,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目标,而不一定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这里的自利并不是贪婪和私心,而是指政策制定者会优先考虑自己的政治地位、选民支持、政治利益等因素。这种理性自利的行为会导致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偏袒特定群体、政治操纵等。
二、政策制定者的局限性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策制定者存在局限性,他们的决策可能受到信息不对称、认知偏差、群体思维等因素影响。政策制定者往往只能对限定的政策选择做出决策,而无法考虑所有因素和解决所有问题。这种局限性会影响政策制定者的判断和决策,导致政策配给出现公平性和效率性的问题。
三、政策制定者的交易成本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策制定者在制定政策时还需要面对交易成本的问题。政策制定者需要与各种利益群体进行协商和交流,以便在决策过程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支持。这种交流和沟通会产生交易成本,导致政策制定者在决策时无法充分考虑所有因素。
四、利益群体的影响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策制定者受到利益群体的影响。这些利益群体往往有强大的组织和资源,可以对政治决策产生巨大的影响。政策制定者往往需要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作出折中的决策,并考虑利益群体对政策决策的反应。
总之,公共选择理论对政府决策制定和政策效果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解释,提示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加注重制度设计和政策效果的评估,才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詹姆斯.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
内容提要: 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从经济市场向政治市场的延伸是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新扩展。这一扩展所依托的理论基础及采用的分析框架在经济学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公共选择理论与主流经济学相比在分析框架上有显著特征。公共选择理论仍然坚持方**的个体主义,而在遇到个人需求偏好缺失与公共选择的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便主张通过“政治程序”来解决经济问题。这种“选择”既是公共选择理论的贡献,也是公共选择面临困境时的选择。社会历史分析方法也是十分重要的,不能把它完全排斥在经济学分析框架之外,否则,便不能充分说明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和结果。 公共选择;分析框架;主流经济;政治市场 以经济分析方法著称的当代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认为,“经济学的发展已经进入第三阶段。在第一阶段,人们认为经济学仅限于研究生产资料的生产和消费结构;到了第二阶段,经济理论的范围扩大到全面研究商品现象,即研究货币交换关系;今天,经济研究的领域已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从经济市场向政治市场的延伸正是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新扩展,而这一扩展所依托的理论基础及采用的分析框架在经济学研究中是非常重要的。正如贝克尔所强调的那样,“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分析方法”。本文通过对公共选择理论分析框架的解析,进一步说明公共选择理论由经济市场向政治市场跨越的逻辑推理过程。 一、公共选择理论与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choicetheory)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新的交叉学科。它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尤其是理性人假设)、原理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来研究政治市场上的主体(选民、利益集团、政党官员和政治家)行为和政治市场的运行。美国马里兰大学教授丹斯·缪勒给公共选择理论下的定义常常被西方学者引用:“公共选择理论被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可以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应用于政治科学。公共选择的方法仍然是经济学的方法。”但其与主流经济学在分析框架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第一,西方主流经济学研究经济市场上的供求行为及其相应的经济决策,而把政治决策视作经济决策的外生因素或既定因素。西方主流经济学家认为,在经济市场上,个人受利己动机支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场上,个人的动机和目标是利他主义的,超越了个人利益。公共选择理论试图把人的行为重新纳入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式,用经济学的方法和基本假设来统一分析人的行为的两方面,从而拆除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在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竖起的隔墙,创立使二者融为一体的新政治经济学体系。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党官员、政治家(供给者)。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他带来效用的私人物品;但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民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行活动;主流经济学分析方法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这种政治经济截然对立的“善恶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 第二,主流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都是以微观的个体为起点,按照方**的个人主义进行政治经济分析的,但二者在理论上却存在着分歧。公共选择理论强调他们的方**上的个人主义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个人主义。布坎南和塔洛克在《一致同意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中写道:“方**上的个人主义不应当和作为组织社会活动规范的个人主义相混淆。前一种个人主义表示试图把政治组织的所有问题简化为个人面临各种选择以及他在这些选择中所做的选择。而指导他选择的目标或标准在这种分析中不占任何位置。相反,作为一种组织规范的个人主义包含明确认可一定的价值标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目标是客观的,公共选择理论的成本效益以及选择都具有主观性质。公共选择学派强调,任何外部观察者都不能确定社会的福利情况,只有个人才知道他们自己的效用,因此,必须给个人充分的选择自由。而主流经济学则认为,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率,可以由客观标准确定或可以从物质上进行计算,函数的最大值也是客观确定的。 第三,自1932年罗宾斯发表《论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以后,经济学是研究在各种可供选择的或有竞争性目标中怎样配置稀缺资源的科学,这成了经济学教科书中的标准定义。根据这个定义,人们的选择行为和选择结果似乎与制度结构和宪法秩序无关。分析框架以资源稀缺性为基本前提。公共选择理论试图重新构造经济学的理论大厦,他们对主流经济学的挑战就是从经济学的定义开始的,认为经济学不是一门选择的科学或资源配置理论,而是一门交易的科学,把市场交易作为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分析的重要工具,分析框架以市场交易为基本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得以展开。 二、公共选择理论方**形成的理论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公共财政理论为理论之源的,因为财政理论是关于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的理论,涉及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消费。政府税收和政府支出是政府或集体的活动,在政府的收支过程中,消费者面对的是国家或政府,而不像在经济市场上,他面对的是企业。这些特点把财政学与经济学中的其他分支区别开来。经济学理论大都集中研究非政府的决策人(如消费者、生产者)的活动,财政学则把公共经济引入解释私人经济活动的分析体系。为此必须研究税收和支出选择的政治决策机制,而政治决策则是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主题。 19世纪末,瑞典经济学家维克塞尔提出了政治自愿交易学说和一致性原则。他认为,没有个人利益就没有任何利益。人们正是基于自身利益,通过自愿的交易来形成所需要的政治过程的结构。在市场上,个人用一种物品交易另一种物品;在政治上,个人交易他们同意的公共需要的成本份额。由于政治行为人是在一定的规则内做出选择的,所以规则是极其重要的。如果判断规则是否重要,就需要确立某种标准来进行检验。用全体一致的原则来检验政府活动的效率是最好的检验原则。在维克塞尔之后,另一位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提出了公共产品理论。林达尔在1919年发表的《公平的赋税》一文中,根据维克塞尔的自愿交易学说,认为公共产品的生产同私人产品的生产一样,都是社会成员各自交易的获益的行动。人们通过公共产品的消费获得满足,人们缴纳的税款则是为公共产品的生产支付的成本价格。政府在一定时期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数量不是任意的,而是由不同利益的社会成员进行相互交易的均衡点来决定的,并由此确立了公共产品市场与政治市场相均衡的理论基础。 19世纪在欧洲大陆流行的霍布斯、洛克等人的政治学说,尤其是社会契约理论也构成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的思想来源之一。社会契约理论家们认为,人类曾经生活在一种没有法律和政府的自然状态中,并且由于这种自然状态缺少一个公正的、强有力的裁判者而相互为敌。于是人们便通过相互订立契约,把部分自然权力让给社会,从而产生了国家和政府。政府的权力不是无边无际的,它受宪法的制约;统治者也必须遵守社会契约,否则选民有权推翻他。这种自然法思想和有限政府学说构成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国家学说的基础。 西方主流经济学家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致力于分析市场的**,强调政府干预的合理性,把纠正市场失灵的希望寄托于政府,把政府看成是一部超级机器,是集体利益的体现。公共选择理论并不认为政府就是公共利益的直接代表,而是只有通过政治程序或在“一致同意”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公共利益目标。塔洛克发现,****企业和行政部门的区别在于个人在其中的表现不一样,而在规定他们追求个人目标时自治程度的行为准则和制度约束在私人企业中要比在政府部门中严格得多。由此产生了一个反常结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私人企业中的个人活动最有可能符合公共利益,而在行政机构中,人们却有可能恣意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管这些个人利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这不但为“政府失灵”提供了微观分析基础,而且成为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特征。 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都认为,市场机制并不象古典经济学所说的那样,是一架运转良好、能够自动调节的机器,市场的解决办法并不总是最优的。政府(或集体)干预应该纠正市场机制的**,这些**是传统的完全竞争模型的假设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如垄断、外部性、公共产品、信息不完全以及规模经济的存在和出现,完全竞争模型并没有把这些情况纳入它的分析框架。因此,他们提出国家应当更多地担负起纠正市场机制的**、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的责任。但公共选择理论从“经济人”的自利性,推出了由这些人组成的政府必然是失灵的结论。这对凯恩斯政府干预理论是一次重大的修正,并使经济学分析由经济市场向政治市场延伸,公共选择的政治程序化有了逻辑基础。 公共选择理论在由经济市场向政治市场的延伸中,只强调了“经济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对“经济人”在政治市场上的政治利益及政治集团利益并未做出解释。将个体置于政治市场中,应当存在一个“政治人”或“社会人”。这往往需要借助于政治经济分析方法对政治人的政治利益进行描述,否则“投票”中的政治民主就失去了逻辑基础,也不能很好地说明利益集团政治诉求的动因。 三、对方**个体主义的评价 主流经济学的所谓制度心理个体主义,是包括以下几个命题的分析方法:一是只有个体才能有目标和利益,因此,任何制度分析除了个体之外不可能找到其他科学的解释基础;二是社会整体是个体行动的结果,所以社会整体必须归结到个体行为上才能形成一致性的理论;三是个体行为的动力是由个体主观效用最大化构成的,个体行为的性质是由认知结构决定的,因此,对制度等整体范畴的认识必须从个体心理出发。公共选择理论方**上的个人主义,体现在它们对社会秩序和个人行为的看法以及对政府和政治的见解上。在公共选择理论家看来,个人只是社会秩序的基本组成单位,而政府只是个人相互作用的制度复合体,个人通过制度复合体做出集体决策,来实现他们相互期望的集体目标,同时也通过制度复合体开展与私人活动相对立的集体活动。公共选择理论把个人作为分析的基本单位,把社会存在看作是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认为应当根据个人来解释社会和政治,而不是根据社会来解释个人。布坎南曾经把他的公共选择理论看作是“政治过程的个人主义理论”。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对政治程序的解释,只是一种逻辑推理,与主流经济学一样,在分析框架方面面临着难以克服的**。 一般认为,方**个人主义是门格尔提出的。1883年,门格尔出版了《关于社会科学尤其是经济学方法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人类行为的假设。他认为,经济理论的最简单因素是个人的评价,以此为出发点,可以形成实际生活中可观察到的更为复杂的经济关系。把方法个体主义加以系统阐述,并把它作为基本原理来加以推崇的人是与门格尔属于同一奥地利学派的米塞斯。米塞斯指出,构成方**个人主义原理的内容有三项:第一,任何行为都是由一些个人做出来的。一个集体有所作为,总是经由一个人或多个人做些有关集体的行动而表现出来的;一个行为的性质,决定于行为的个人和受该行为影响的各个个人对于这个行为所赋予的意义。第二,人是社会动物,但社会过程是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个人行为的不断变动就是社会过程的进展。第三,集体是无法被具体化的。由于个人的行为才赋予集体以具体的意义,米塞斯给“方**的个人主义”下的定义是,一切行为都是人的行为;在个体成员的行为被排除在外后,就不会有社会团体的存在和现实性。这个定义不但把个人和个人有目的性作为理论分析的出发点, 主张对社会现象的分析应当是从个人到社会,而不是相反,而且承认社会机构和社会团体也具有某种意识或目的。卢瑟福认为,只有个体才有目的和权益,社会制度及其变迁只是个人行动的结果。在他看来,个体分析方法,对理解任何一种经济制度或组织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这一方法对理解企业尤其是对理解市场制度或组织,更是不可替代的。因为市场行为以及企业中的契约行为,恰恰就是个人行为的一种直接结果。 笔者认为,整体虽然是由个体组成,但它决非是个体简单相加的产物。个体本身并非是抽象的存在物,而是特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单纯从个体出发来认识制度,一则无法清楚地把握个体本身的性质,而只能从抽象而又含糊的人类行为理论出发;二则无法判断个体间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相互作用的性质,而只能把个体的相互作用比拟成抽象的契约谈判行动,从而无法把握各种个体间契约谈判行动的外部影响,以便从个体相互作用中总结出社会作用方式的规律性。这些**体现为:第一,无法把握人类行为中各种价值目标的形成过程,特别是意识形态的起源方式;第二,无法解释历史上许多集团行动产生的原因,以及一些非利他主义行为广泛存在的现实;第三,无法真正解释许多社会整体现象起源的过程,而只能给出某种逻辑性的理论假说。 公共选择理论分析框架解析 来自: 免费论文网 主流经济学的方**个体主义错误地理解“自由选择”的内涵,从而将各种行为限制、行为强制以及行为能力排除在分析之外。这表现在:第一,最大化分析框架直接排除了个体选择的过程机制。选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目标不确定以及目标效用结果不确定的存在。如果用完全信息下的最优化行为和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贝叶斯选择模型来代替人类行为,那么实质上就排除了行为选择的可能性,而将社会演变为个体决定论的世界。第二,人的意愿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在考虑其实现意愿的可能性以及实现能力等条件时,选择必须以可实现的客观能力为基础。因此,在没有给予任何主观实现能力的条件下采取的某种违心的行动不是选择,而是一种被强制行为。因此许多社会结果不能被视为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应是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强调人的相互作用,那么它必须分析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意识指导下的行为作用方式;二是由该行为通过各种机制产生的间接作用。如果要洞悉各种间接作用的性质,则必须考虑社会结构以及个体所在集团的性质。而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它仅仅分析了效用最大化动机引导下的直接行为作用方式,而忽视了后者。 过分强调理性最大化行为方式,可能会将人类行为中非意识性、非目的性的行为排除在分析之外。因为最大化行为方式要求主体的效用偏好必须满足一致性、传递性等条件。但事实上,许多偏好根本无法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如许多非财富化价值目标根本不能同财富目标相协同,具有非连续性、跳跃性、间断性的特点;强行将一些社会价值目标和人类各种行为基础都纳入理性最大化行为模式中,必定抹杀这些范畴的内涵,忽视它们在制度变迁、制度绩效中的作用。 从包含了意识形态在内的个体行为模式来分析制度,容易导致反复,因为意识形态中的各种规范和价值准则本身就包含了制度的维度,本身也是社会相互作用过程中的产物。而从单纯的抽象的个体出发,则又容易陷入“社会决定个人,个人决定社会”这类争论之中。 一般认为,方**的整体主义者在于他们强调以下三点:首先,社会的整体大于各个部分的总和;其次,社会整体显著地影响和制约着它的各部分行使职能的行为;最后,个体行为将从宏观的或社会的规则、旨意或力量而推断出来,而这些都是独特的适用于作为整体的社会系统的,从个体在整体中的地位(或职务)中推断出来。 从整体出发来理解社会形态与制度结构是十分重要的。因为,人不可能仅仅是一个生物形态下的自然人,他还是一个社会中的具体人。既使我们进行最抽象的个体分析,也需要就这个人的生存环境作一个或一些前提假设。这些假设本身就不能不具有社会的、文化的或道德的含义。如果我们假定一个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那么,这个假定比如在原始社会就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在那个历史条件下并不存在单纯的可分的个人利益。在管理学中的霍桑实验是说明这一问题的典型案例之一。梅奥在霍桑实验的第四阶段的结果表明:如果人是为了追求个人最大利益化的人,那么工人将会按照计件工资尤其是累进的计件工资的要求,努力争取完成大的生产定额。但这个适合于市场制度的假设,在企业组织内部却并不成立。在班组中的工人宁可完成大部分工人所完成的生产定额,既不愿意超额,尤其不愿意过多地超额。为什么同样的人在同一市场中,所做的行为选择会如此不同呢?因为一个人处于不同的制度结构中,他的行为选择就会有所不同。制度决定个体行为,而不是个体行为决定制度。 缪勒认为,公共产品的特性构成了公共选择存在的理由。从公共产品的个别特性中推论出整体的特性的方法,由于忽视了公共产品供给中的社会历史意义,特别是尚未将社会历史分析方法纳入分析框架之内,公共选择的理由是很不充分的。如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公共产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其基本逻辑分析是: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不可避免。这样,私人企业如果提供公共产品,就无法收回成本。同时,由于公共产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因而需要公共经济部门介入。 对于公共产品的政府提供,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从不同的分析视角和运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给了出不同的理由:从社会学的观点出发,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可能是构成政府存在的重要原因。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由于生产工具简陋,文明程度太低,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是非常弱的,只能依靠国家集中全国的资源和人力来进行,而且在人类历史上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所以,随着历史的延续和发展,组织和管理这一共同体活动,促成了政府的产生并构成政府活动的主要内容。魏特夫据此得出了“东方专制社会”主要起源于干旱半干旱地区的结论。马克斯·韦伯在分析到这一问题时也指出:“在埃及、西亚和中国文化演进中灌溉是具有关键性的问题。治水问题解决了官僚阶级的存在,依附阶级强制性劳役以及从属阶级对帝王的官僚集团职能的依附”,阐明了官僚政治存在的基础;马克思谈到政府这一职能时,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论述:“节约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自愿的联合,但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辽阔,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魏特夫、马克斯·韦伯及马克思都从公共工程的组织的角度阐明了政府存在的原因,也明确地区分了东西方社会在进行公共产品提供时的不同制度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人类(集体)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才导致了政府的产生或形成了这一制度安排。所以,社会历史分析方法也是十分重要的,不能把它完全排斥在经济学分析框架之外,否则不能充分说明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和结果。 四、结论 公共选择理论与主流经济学的突出的区别是:主流经济学把利益冲突和利益集团放在了经济学之外,留给了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由于研究视角向政治领域的延伸,对利益集团及其利益关系进行了探讨,但并没有把利益冲突及矛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纳入分析框架之中,而是仍然坚持方**的个体主义,在遇到个人需求偏好缺失与公共选择的矛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便把经济问题上升为通过“政治程序”解决。这既是公共选择理论的贡献,也是公共选择面临困境时的选择。但问题到此并没有结束,如何把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能置于一个合理的分析框架内,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就需要引入新的分析方法。 研究社会经济制度问题必须采取“利益———冲突———矛盾”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因为:第一,公共选择理论“理性———最大化———选择”和“成本———效益”分析框架在纳入制度因素时,必然会产生许多该分析框架不可解决的理论冲突,也不可能真正地把握制度的本质和市场交易的根源。第二,政治经济学的本质是一种“社会经济学”,它为分析各种社会经济制度提供了一个内在逻辑相一致的理论分析方法。而公共选择理论首先构建了行为理论(包括奥尔森的集体行为理论),在行为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理性选择理论,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交易理论,从而构建了公共选择理论的大厦。具体表现为:一是在修正古典“经济人”行为假设的基础上,将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以及各种非财富最大化价值目标纳入行为理论之中;二是将新古典的“理性—最大化”模式进一步拓宽,运用于整个社会范畴,认为每个人都进行着选择,即便是在一个政治市场上,也是每个人都在一定约束内“自由地”选择。由于抽象地从人类个体出发,因此,公共选择方**只能将人类不同的个体视为无差别的、平等的原子体,从而只能将人类相互作用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归结为机会主义式的冲突,而无法看到个体谈判与个体谈判相互的间接影响。因此,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就被排除在理论分析之外了。这决定了公共选择经济学无法将它的分析深入到社会生产系统中。公共选择理论虽然对利益集团及利益关系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但并没有揭示利益冲突的结果,也没有认识到个体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宏观结构的冲突决定的。因此,分析公共行为与公共利益必须采取“利益———冲突———矛盾”的政治经济学方法。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经济的分析,采用的是最具代表性的“利益———冲突———矛盾”分析框架。正如克莱因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研究经济问题的方法完全不同于凯恩斯和古典派的方**。马克思并未研究单独的个人行为,而是直接研究各阶级的行为,马克思体系的宏观单位不仅是生产者和消费者,而且也是工人和资本家。这两个集团是相互排斥的,他们的利益的基本冲突成为经济体系变化的推动力之一。 方**个人主义与方**整体主义都坚持着一个片断,坚持着观察世界、观察人类社会的一个视角,因此都是不正确的。个体分析方法与整体分析方法应当是互补的;只采用其中任何一种分析方法,都不可能获得完整全面的认识。经济学的研究中应当采取的是整体分析与个体分析相结合的规则。
什么是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有不同的名称如“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集体选择”(Collective Choice),“公共选择经济学”(Economics of Public Choice),“新政治经济学”( New Political Economy),“政治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或“政治的经济理论”(Economic Theory of Politics)等。 作为公共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公共选择理论是在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推动下,通过对传统市场理论的批评产生的,并且成功地运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坚持“经济人”假设,采用个人主义的方**,用交易的观点来看待政治过程。用其奠基人布坎南(James M. Buchanan)的话来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从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按照另一个公共选择学者缪勒(Dennis C.Muller)的说法,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 或简单地定义为将经济学运用到政治科学;它所使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其基本假定是经济学的 “经济人”假定,即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的最大化者。
公共选择理论含义
公共选择理论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 (public choice theory)是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它是一个应用经济学的理论假定和方法来研究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的新的研究领域。因此,可以把公共选择理论看作一个政策科学学派,看作政治学和经济学的交叉研究领域 (实际上,它被称为 “政治的经济学”或 "新政治经济学")。(一)公共选择理论的界定公共选择理论有不同的名称,如 "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集体选择” (collective choice),"公共选择经济学"(economics of public choice),"新政治经济学"(new political economy),"政治的经济学"(economics of politics)或“政治的经济理论”(economic theory of politics)等。作为公共政策研究的经济学途径的典型,公共选择理论是在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推动下,通过对传统市场理论的批评而产生的,并且成功地运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坚持 "经济人"假设,采用个人主义的方**,用交易的观点来看待政治过程。用其奠基人布坎南的话来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把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按照另一个公共选择学者缪勒的说法,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研究,或简单地定义为将经济学运用到政治科学,它所使用的是经济学的方法,其基本假定是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即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公共选择是研究集体决策的科学。这有两层含义:一是集体性。单个人自己的决策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集体决策就不可避免,因而公共选择成为必需的;二是规则性。决策就是制定规则,在人与人之间存在偏好差异的情况下,必须决定规则以使人们的行为协调起来,因此,人们必须进行决策以选择那些能够反映和满足一般人偏好的规则。公共选择研究的集体决策范围包括国家、政府、国防、警察、消防、教育、环境保护、财产权、分配等等政治问题。(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公共选择理论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末,"大体上从1948年以来,公共选择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发展起来了"(布坎南语),而它作为一个学派或**的兴起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公共选择理论的创建至今仅仅50余年时间,但是它不仅成为当代西方社会学特别是经济学、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学派,而且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1、公共选择理论兴起的背景及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西方经济日益依赖于政府干预的现实,给经济学家们和政治学家们提出了重大的研究课题。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三个年轻的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和保罗·萨缪尔森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应用于政治领域,力求解释民主政治和社会选择 (公共选择或公共政策)的过程。他们的思想后来发展成为人所共知的公共选择理论、社会选择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而在这三种理论中,当今影响最广泛而且争论最大的要算公共选择理论了。公共选择理论提出了不同于作为新主流经济学的凯恩斯理论的解释。凯恩斯理论完全肯定政府经济的干预,认为市场经济的内在**必然导致经济衰退和严重失业,而国家的干预是弥补市场**的惟一良策。公共选择理论则认为,人们必须破除凡是国家政府都会全心全意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观念,不应视政府为应公众要求提供公共物品的机器,而要看到政府既是由个人选出的,也是由个人组成的群体。因此,选举规则和个人的多元目标追求是决定政府行为的重要因素,在任何不合理的选举规则下产生的政府以及政府官员为满足不合理的个人追求而采取的行动,都将把经济状况和社会福利引人恶化的境地。当时,公共选择理论对这些社会 "疾病"给予了独树一帜的分析,其主要创建人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为此还获得了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2、公共选择理论的思想渊源(1)维克塞尔的财政理论。维克塞尔被布坎南认为是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先驱。他对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影响,是他用公共选择方法和立宪观点解释了公共财政问题,这集中体现在他的《财政理论研究》(1896)一书中。该书在方**上奠定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要素:方**上的个人主义、个人的理性行为和政治是一个复杂的交易过程。(2)意大利的公共财政学派。其主要影响在于它提出了两种国家模型,一种是垄断的专制的国家模型,其中各集团都是自私的,对于统治集团的决策,被统治集团只能被动接受或抵制,故统治集团会选择一个被统治集团抵制最小的财政结构;另一种是民主的或合作的国家模型,其中公共决策的基本单位是个人,每一成员都既是决策的参与者又是决策后果的承受者。这两种模型以民主模型为主,都被现代公共选择理论接受。(3)18-19世纪的投票数学研究。这个时期,一批数学家孔多塞、博尔达等人对投票过程的数学分析进行了研究,迈开了公共选择理论发展的第一步。(4)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他们注重分析政治对经济的影响,分析不同制度环境下的经济行为,这成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特色。(5)美国开国元勋们的联邦主义观点与宪法观点。这些观点主要影响到公共选择学派中的宪制经济理论。3、公共选择理论的学派及主要代表人物根据研究方法和主要理论观点上的差别,可以把公共选择理论分为三个学派,它们是罗切斯特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弗吉尼亚学派。(1)罗切斯特学派。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威廉·赖克(William Riker)在1962年应用博弈论来批评道恩斯的民主的经济理论,始为人所知。除赖克外,沃尔德舒克(Ordeshook)、布莱姆斯(Brams)、黑利希(Hinich)、阿兰森(Aranson)等人也可划归这一学派。他们都喜欢称自己的治学领域为"实证的政治理论"(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并善于用博弈论等抽象的语言来描述选举、政党策略、投票机制、共谋行为、立法活动和官僚体制等现实的政治、法律过程,但批评者常常指责他们的理论离现实太远。(2)芝加哥学派。公共选择理论的芝加哥学派同新古典微观经济学上的芝加哥学派是部分重合的。对制度现实的关注是这一学派一贯的传统。芝加哥学派的学者们,包括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贝克尔(Becker)、佩尔茨曼(Peltzman)、巴罗(Barro)、兰德斯(Landes)和波斯纳(Posner),将价格理论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直接用于对政治和法律过程的分析之中,对美国的司法活动产生了最直接的影响。(3)弗吉尼亚学派。以布坎南和塔洛克为首的弗吉尼亚学派对公共选择这一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决定性的贡献。如果说前述众多学者是因为用了经济学的方法和原则来分析政治、法律问题而被认为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的话,布坎南和塔洛克则是以他们有意识地建立和完善"公共选择"这一独立研究领域的持续不断的努力而著称的。(三)公共选择理论的主题和方法1、公共选择理论的主题公共选择所涉及的是政治或公共决策的主题领域。按照缪勒的说法,公共选择的主题与政治学的主题是相同的,涉及国家理论、投票规则、投票者行为、政党政治和官僚机构等。按照荷兰学者德尔和韦尔瑟芬的说法,公共选择或政治决策的经济学理论中最重要的几个主题是:一个团体中公共物品的供给和需求,不同权力集团的交易过程中的价值分配,政党争取选票的竞争及官僚机构行为对政府政策的影响。法国学者勒帕日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涉及如下四个基本主题:(1)研究政治制度和最佳经济状态之间的关系;(2)发展出有关官僚体制的经济理论;(3)深人研究代议制政治制度运转的逻辑及其**;(4)力求找出能够说明某些政治制度历史发展的经济因素,尤其是对国家、合法性、正义等概念的逻辑探讨。由于上述主题的探讨,公共选择学者提出了种种的理论,如非市场决策论(公共决策论)、代议民主制经济理论、国家理论、政党理论、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官僚制理论、政府扩张论、政府失灵论、俱乐部理论、以脚投票论、财政联邦制论、立宪经济理论等。核心是公共决策或公共物品的生产与提供理论。2、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范围皮科克 (Alan Peacock)把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范围划分为三大政治市场:初级政治市场、政策供给市场和政策执行市场 (但是,他又认为,公共选择理论还可以应用于许多其他领域,如国际政治学、组织内部政治学)。在初级政治市场上,政治家把政策卖给选民,选民则为政治家支付选票。这个市场上的供求分析构成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原理,这些原理包括分析各种不同的投票制度的结果,如一致同意的选举制度、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制度、中间投票人定理等。在政策供给市场上,官员为了实现当选政府的政策目标将提供不同的行政手段。对这些手段的供求分析构成官员经济理论、政府增长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等。在政策执行市场上,主要分析政策执行给一些人带来的影响。如纳税人、领取福利的人、获得行业补贴和养育补贴的人、向政府供给商品的人,这些人或多或少被动调整自己的行为来适应法律的要求。3、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方法公共选择理论主要是运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政治问题。它的研究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1)"经济人"假设。众所周知,经济学分析是建立在 "经济人"假设之上的。这一假设认为,人们总是尽可能地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去获取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公共选择理论坚持经济学对人性的这一概括,把 "经济人"假设扩大到人们在面临政治选择时的行为分析。(2)个人主义的方**。这种方**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不论是政治行为,还是经济行为,都应从个体的角度去寻找原因,因为个体是组成群体的基本细胞,个体行为的集合构成了集体行为,在公共选择理论将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带人政治学之前,传统的政治理论一直主要采用集体主义的分析方法。(3)交易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用交易的观点看待政治过程,把政治过程看作是市场过程。只不过市场过程的交易对象是私人产品,而政治过程交易的对象是公共产品。进人政治领域的人们也有各自不同的价值观和偏好,这些价值观和偏好都应受到承认和尊重。(四)对公共选择理论的评价法国学者亨利·勒帕日把货币主义、人力资本理论、产权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合称为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他认为,公共选择理论的重要贡献在于:1、公共选择经济学家们成功地把 "经济人"范式用于大量非商业性的社会领域(如政治领域),公共选择理论著作有助于增加 "经济人"范式的科学用途。2、公共选择理论填补了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中最重要的空白之一,即自由主义者过去没有充足的理由来驳斥对手们对公共行动功效的盲目信赖。而且它避开了著名的阿罗定理对整个现代政治思想造成的障碍 (阿罗定理的结论是:从逻辑上说,人们不可能建立完全协调一致的集体选择制度;没有一种投票制度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沟通个人和集体,因而十全十美的民主政治是不存在的)。公共选择理论在个人行为和集体选择之间重新架起了一座桥梁。3、公共选择理论最富有创造性的贡献之一,是对国家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合理的解释。人们可以把这些解释概括成非常简单的一句话:西方民主政体是一种过时的政治技术的俘虏,这种政治技术的逻辑使得现代国家的增长和发展只有利于特权公民阶层,即官员阶层。公共选择理论的这些解释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现代国家规模增长的原因。公共选择理论虽然是一种颇有争议的学说,在 "经济人"假设和个人主义等方**上有些走极端,它的一些理论还有待检验和证实,但是它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公共选择活动和政治行为,把经济学和政治学纳入一个统一的逻辑体系,是有积极意义的。公共选择己取得了丰富的理论及方**成果,它的理论和方法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公共选择理论的应用范围己经远远超出了主流经济学和正统政治学的研究范围,它几乎涉猎了当代所有的社会热点问题。公共选择理论对于公共政策研究具有可供借鉴之处:1、公共选择学者从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入手来研究政治和公共决策问题,为公共政策和政治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新的研究途径;它用方**个人主义来取代作为传统政治学主导途径的方**集体主义,是对公共政策研究政治学途径的有益补充或扩展。 2、公共选择学者丰富了当代政策科学和政治学理论,如它的非市场决策理论、政府失败论、国家与政党理论、投票规则的损益分析、官僚体制与代议制民主的分析,扩展或补充了当代政策科学和政治学的理论研究。3、有助于对当代西方国家公共政策过程的本质及其局限性的认识,也加深了对人类公共决策过程及其规律性的认识。
布坎南认为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是指
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是布坎南等人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分析的一种新公共经济理论,方**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假设和政治交易市场是公共选择在研究方法上最具特色的三个方面。从理性经济人的前提假设出发,剖析了当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政府失灵问题及其根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矫正政府失灵的政策主张。对于当前我国的政府改革现状,在辩证看待的基础上,政府失灵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公共选择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 M 布坎南等人创立的一种不同于凯恩斯主义的新公共经济理论,其突出的特点是把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的分析,把政治决策的分析和经济理论界和起来。正像布坎南所说,公共选择理论“是经济学在政治学中的应用”,公共选择的主题就是政治科学的主题:国家理论选举规则,党派经济学,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政府失灵论和宪法经济学。本文试就布坎南的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理论及其对当前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 公共选择理论与政府失灵论
正统经济学家给公共选择理论的定义是:公共选择理论是一种研究政府决策方式的经济学和政治学。公共选择理论考察了不同选举机制运作的方式,指出了没有一种理想的机制能够将所有的个人偏好总和为社会选择;研究了当国家干预不能提高经济效率或收入分配不公平时所产生的政府失灵;还研究了国会议员的短视,缺乏严格预算,为竞选提供资金所导致的政府失灵等问题。
公共选择理论的渊源可追溯至19世纪末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他提出了政治的资源较易学说和一致性原则。真正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60年代70年代初形成一种学术**。,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理论选举规则,党派经济学,利益集团理论,寻租理论,政府失灵论和宪法经济学。方**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假设和政治交易市场是公共选择在研究方法上最具特色的三个方面。方**上的个人主义是指一切行为都是人的行为;在个体成员的行为被排除在外后,就不会有社会团体的存折现实性。经济人假设是指在政治领域内活动的人,其目的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也以成本—收益分析为依据。政治交易市场概念是指政治是个人、集团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政治过程和经济过程一样,其基础是交易动机、交易行为,是利益的交换。
20世纪30年代遍及****世界的经济危机打破了传统经济学的“市场万能”的幻想——完全竞争的市场制度能够自动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在客观上促使了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凯恩斯经济学主张放弃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政策,实行政府的干预以矫正市场失灵,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然而随着政府干预的加强,政府干预的局限性和**也日益显露出来,政府财政赤字与日俱增,政府规模扩张,大量政府开支落入特殊利益集团的私囊,政府的社会****相继失败,经济停滞膨胀。而公共选择理论正是克服了西方主流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市场上的供求行为及其相应的经济决策而把政治因素当作经济决策的外生变量的局限性,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运用到政治市场的分析当中,向我们打开了政府这个黑匣子,目的在于揭示“政府失灵”并试图克服政府干预的**。正如布坎南所说,“市场的**并不是把问题交给政府去处理的充分条件”,“政府的**至少和市场一样严重”。
基于经济人假设,公共选择理论试图把经济市场中的个人选择行为与政治市场中的公共选择行为纳入统一分析模式,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凯恩斯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
根据经济人的分析模式,布坎南的政府理论研究了市场经济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或政府失灵问题。这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问题。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关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上理论所说的那样“有效”。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纪人员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于是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政府干预会产生“负效应”,以及如何从制度上弥补这些**。布坎南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说。
布坎南对政府失灵的几种表现形式及其根源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并就如何补救这种“失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一)政府政策的低效率,也即公共决策失误。公共政策主要就是政府决策,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决策作为非市场决策有着不同于市场决策之处。在政府决策中,虽然单个选择者也是进行决策的单位,但是作出最终决策的通常是集体,而不是个人,以公共物品为决策对象,并通过有一定秩序的政治市场(即用选票来反映对某项政策的支持来实现)。因此相对于市场决策而言,政治决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存在着诸多困难、障碍或制约因素,使得政府难以制定并实施好的或合理的公共政策,导致公共决策失误。
在布坎南等人看来,导致公共政策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社会实际上并不存在作为政府决策目标的所谓公共利益,阿罗不可能定理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排除效用人际比较的可能性,那么把个人偏好总合成表达各种各样的个人偏好秩序的社会偏好是不可能的”,因此,“社会需要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就没有答案,于是,人们有理由对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出疑问。(2)即使现实社会中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公共利益,而现有的公共决策机制却因其自身的内在**而难以达到实现这种利益的目的。(3)决策信息的不完全性。获取决策信息总是存在诸多困难而且是需要支付一点成本的,不管是选民还是政治家,他们拥有的信息都是不完全的,因而大部分公共政策是在信息不充分的基础上作出的,这就很容易导致决策失误。(4)选民的“短见效应”。由于政策效果的复杂性,大多数选民难以预测其对未来的影响,因而只着眼于眼前的影响。而政治家为了谋求连任,就会主动迎合选民的短见,制定一些从长远来看弊大于利得政策。(5)选民的“理性的无知”。由于选民作出决策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以收集有关候选人的信息等,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在权衡自己的成本——收益计算时,如果成本太大,选民将不去投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选民往往也会出于搭便车心理而寄希望别人去投票以使自己坐享其成。这被称为选民的“理性的无知”。而这将导致通过选票上台的政治家并不代表多数人的利益,其制定的政策充其量只能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政府失灵理论认为政府机构低效率的原因在于:(1)缺乏竞争压力。由于官僚机构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没有竞争对手,就有可能导致政府部门的过分投资,生产出多于社会需要的公共物品;另一方面,受终身雇佣条例的保护,没有足够的压力去努力提高其工作效率。(2)没有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行政资源趋向于浪费。首先,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由于没有产权约束,他们的一切活动根本不必担心成本问题。其次,官员的权力是垄断的,由无穷透支的可能性。(3)监督信息不完备。理论上讲,政治家或政府官员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权利让渡,因此他们并不能为所欲为,而是必须服从公民代表的政治监督。然而,在现实社会中,这种监督作用将会由于监督信息不完全而失去效力。再加上前面所提到的政府垄断,监督者可能为被监督者所操纵。
(三)政府的寻租。“寻租是投票人,尤其是其中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努力,如游说和行贿等,促使政府帮助自己建立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可见,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并非是生产的结果,而是对现有生产成果的一种在分配,因此,寻租具有非生产性的特征。同时,寻租的前提是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政府权力的介入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分配格局的扭曲,产生大量的社会成本:寻租活动中浪费的资源,经济寻租引起的政治寻租浪费的资源,寻租成功后所损失的社会效率。另一方面,殉葬也会导致不同政府部门官员的争夺权力,影响政府的声誉和增加廉政成本。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寻租主要有三类:(1)通过政府管制的寻租;(2)通过关税和进出口配额的寻租;(3)在政府订货中的寻租。
(四)政府的扩张。政府部门的扩张包括政府部门组成人员的增加和政府部门支出水平的增长。对于政府机构为什么会出现自我膨胀,布坎南等人从五个方面加以解释:(1)政府作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和外在效应的消除这导致扩张;(2)政府作为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者导致扩张;(3)利益集团的存在导致扩张;(4)官僚机构的存在导致扩张;(5)财政幻觉导致扩张。
因此,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派对西方现行民主制度,对国家和政府深表怀疑,正如布坎南所说:“公共选择理论以一套悲观色彩较重的观念取代了关于政府的那套浪漫、虚幻的观念。公共选择理论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思路,在这里,有关政府及统治者的行为的浪漫的、虚幻的观点已经被有关政府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的充满怀疑的观点所替代。而且,这一新的观点与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更为符合。”
三 补救政府失灵的政策性主张
综上所述,在现行的民主制度下,没有一种选择机制可以称得上是最优选择机制或有效率的选择机制。既然政治市场上现行的选择机制是失灵的,那么出路何在?公共选择理论为此提出了两条思路:其一是市场化改革,其二,宪法制度改革。前一种思路主要是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芝加哥学派提出,后一种思路主要由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弗吉尼亚学派提出。
所谓市场化改革是试图通过把经济市场的竞争机制引入政治市场来提高后者的运行效率。市场化改革的思路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1)明晰和界定公共物品——公有地、公海、公共资源——的产权,饥饿此消除在这些公共物品使用上的“逃票乘车”和掠夺性消费。(2)在公共部门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重构政府官员的激励机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来组织公共物品的生产。(3)重新设计公共物品的偏好显示机制,使投票人尽可能真实地显示其偏好。
所谓宪法改革,是试图通过建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来对政府权力施加宪法约束,通过改革决策规则来改善政治。在公共选择理论家们看来,要克服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及避免政府失灵,最关键的是要在宪制上做文章,布坎南认为,要改进政府的行政过程,首先必须改革规则,因此,“公共选择的观点直接导致人们注意和重视规则、宪法、宪法选择和对规则的选择。”布坎南等等人着重从立宪的角度分析政府制定的规则和约束经济和政治活动的规则或限制条件,即他们并不直接提出具体的建议供政策制定者选择,而是为立宪改革提供一种指导或规范建议,为政策制定提出一系列所需的规则和程序,从而使政策方案更合理,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四 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
1.政府失灵论及其政策主张的借鉴意义
《亚洲华尔街日报》增评论道:“在中国没有比机构改革更难的事了。每一个机构都不想放权,他们对机构改革是原则同意,实际反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2~1983、1987~1988、1993~1996年进行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机构改革仍未能完全摆脱“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那么,如何使机构改革彻底走出“怪圈”?
无疑,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给我国机构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我国政府改革的模式取向是由原来的政治型、管理型政府模式转变为民主型、服务型政府模式。当前在我国的政治市场中,公共选择理论中指出的有关政策失误的因素仍然存在,科学决策和决策的有效实施还困难重重,政府干预引起的寻租活动依然存在,而且由于经济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同模式的政府行为也不可能在时间上截然分开,很容易出现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模式简单地移植到市场经济体制中去。而我们所期望的一种更有效率的新的政府模式,必须在新确立的基本规则之下才能形成,这正如布坎南所支出的:“要改变一种游戏,或者竞赛的结果,改变参加竞赛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事改变竞赛规则。”传统政府体制的根本弊端不能对于某些具体操作上的失败,比如说,政府计划缺乏精确度和科学性,地方与部门间的相互隔绝等。其实,这些弊端都是过度集权的政府体制的必然产物,因此,单纯改变旧体制下的具体操作程序和环节而不在根本上改革权力过度集中的政府模式,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因此,为了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管理的作用,矫正政府失灵,在当前的政府改革中,特别有必要注重法律和制度建设。基于公共选择理论政府失灵的分析和政策建议,中国的政府机构改革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转变观念,摒弃传统计划体制下形成的“政府万能”的观念,正确认识政府干预经济的作用。不能片面夸大,更不能一味的削弱,“东西方和南方的国民经济都需要明智的政府”。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政府干预的限度,确定政府干预的内容、范围和手段,发挥市场机制的主体性作用和政府干预的补充性作用。
其次,引入竞争机制,进行市场化取向的政府管理改革。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经济职能已成为政府的首要职能,政府对经济中公共物品的垄断是导致滥用经济职能的最重要的原因。因此我们在确定政府及其下属机构的经济职能时,应尽可能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的局面。这一方面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尤其是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电信、电力、铁路运输等基础设施产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私营部门进入,以提高政府管理公共服务部门的效率和水平。
最后,要加强政府法治及监督制度建设,使政府行为法治化。公共选择理论强调历险改革,注重宪法,法律,规则的建设尤其是公共决策规则的改革。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社会也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确立、运行必须靠法律来保证,政治的和社会的生活也必须靠法律来规范。因此,在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特别是公共决策的法制化及公共政策决策执行的法制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及随意性导致的不公正与腐败,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而政府也是理性的经济人,这也提醒我们除了强化政府的自律机制外,还必须加强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加紧制定有关监督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防止政府腐败和不公正。
2.全面辩证看待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
虽然公共选择学派的政府失灵论指出了西方政治制度的弊端,其政策主张也具有很好的见地和实践意义。但是公共选择理论本身就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矛盾,其自身的有些理论体系比较混乱,无法自圆其说的。
对公共选择理论中政府失灵论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关于人的行为动机
针对公共选择理论的经纪人假设前提,作者认为,各人的行为动机是复杂多样的,不能简单地划分为利己或利他。个人的动机中含有大量的对物质利益的自利的欲望,这种欲望渗透得既深又广,因而每个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都必须用某种方式对其加以约束和限制。但是,大多数人的动机中还包含着程度不同的慷慨因素、无私的品德因素、对他人义务的接受习惯和对金钱以外的回报的兴趣。因而人的动机不能归结为单一的自利动机。因而,攻关选择理论作为一种对政治行为动机的描述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真实的。不是基于对实际生活的观察,而主要是建立在形式化的假设前提基础上。公共选择理论家们只从起作用的许多动机中选择一种动机,然后通过这个唯一的动机想象出一个充满生机的理论世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②关于政治市场及政府的作用。
公共选择理论建立西方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上,而在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选举制度不同于西方,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单纯的照搬起源并成熟于西方政党制度的公共选择理论是不可取的。
而且另一方面,我们国家的经济正处于转型期,在实现工业化,实现由传统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的过程中,没有政府的积极有效的干预作用是不可能实现的。虽然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候政府作用的形式不同。“目前仍然贫穷的国家就不能指望仅仅通过被动地向世界经济开放,便如亚洲四小龙那样崛起。”
由此,在借鉴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论为我所用时,必须辩证的看待。政治制度的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事情,不能急功近利的拿来做权宜之计,“看得见的手”的改革将是我国经济的成功转型,实现工业化非常关键的一环,必须慎重对待。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什么是公共选择
公共选择:政治市场上的参与者,依据一定的规则,共同确定集体行动方案的过程。
公共选择,又称集体选择。公共选择论是用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政治问题的一种理论。
其核心内容是,公共选择者(官员、政党、政府、选民等)的行为特征;不同规则下政治决策可能产生的结果;民主政治活动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方式以及如何来设计。
公共选择,是指为人们提供什么样的公共物品,怎样提供和分配公共物品以及设立相应匹配规则的行为与过程。公共选择理论则期望研究并把研究结果影响人们的公共选择过程,从而实现其社会效用的最大化。
扩展资料
公共选择理论尽管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政治决策过程,政治决策过程是集体选择行为,公共选择理论但公共选择理论采取个人主义的分析方法,把个人看成是评价、选择与行动的最大木单位.因而也是公共选择理论要分析的基本单位。
公共选择理论把政府也人格化,纳人分析视野。从方**看,集体变成一个个体。即使分析复杂问题也会变得简单许多。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公共选择理论无论是政治行为还是经济行为,都应从个体的角度去寻找原因,因为个体是组成群体的基本细胞,个体行为的集合构成了集体行为。
公共选择要分析的就是个人的偏好、决策、选择与行动.在一个既定的组织构成制度结构中,是怎样产生某种复杂的特定总休后果的。
人的经济学认为,作为一个人,无论他处于什么地位,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都是迫求个人的利益,公共选择理论极大化个人的利益的满足程度是人的最基本的动机。
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哪些
共选择理论以经济学的方法为基础来研究政府行为,主要包括个人主义方**、经济人假说和经济学的交换范式。
该理论认为政治活动的主体会不断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认为任何形式的政府都必然具有自利性的要求和冲动,并通过官员和政客维护自身利益表现出来。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单从这一理论出发规范政府行为,可以对我国政府改革得到一些重要启示。
公共选择理论介绍:
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公共选择问题,指的是人们通过民主决策的政治流程,来决定公共物品的需求以及供给、产量,是一种把私人的个人选择,转变为集体选择的过程或者说是机制,是用非市场决策的方法配置资源。所以公共选择本质上是一个政治产物。
公共选择理论的特征是把经济学的对象,拓展到政治学研究的范围内,把人类的经济行为以及政治行为统一,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起,把经济人作为基本假定以及前提,用微观经济学的成本以及效益分析的方式,解释个人偏好和政府公共选择的关系,研究消费者作为选民怎样对公共物品,以及服务的供给的决定表达意愿。
按照公共选择理论代表人物布坎南的思想什么
一、方**个人主义布坎南强调,无论是在集体活动还是在私人活动中、在市场过程还是政治过程中,个人都是最终的决策者、选择者与行动者,而不管产生总体结果的过程与结构有多复杂,二、经济人理性原则与利己主义本性布坎南认为:理性原则并不总是意味着利己主义或一味追求个人主义,但另一方面,他在理论分析中又实际上把利己主义因素放在主要地位,认为个人即使在公共选择活动中也主要是追求个人物质利益,只是可能比在私人市场活动中要弱一些,但决不是象传统理论中认为的那样,只存在公共利益而不存在个人利益,不过,布坎南也指出理想行为假设有其局限性,第一,与经济活动相比,政治活动有更大的不确定性,从而难以做到行为理性化,甚至连理性行为的定义都难以给出,第二,与经济活动相比人们在政治活动中对活动的结果承担的责任要轻的多,因而不大会进行理性的比较计算。三、政治的交换过程性质布坎南认为民主政治活动中的个人活动也具有交换的性质,人们在政治活动达成协议、协调冲突、制定规则无不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因而类似市场中的交换,另外,布坎南也特别强调把政治作为一种过程来理解,理解为一个在解决利益冲突时进行交换达成协议的过程。
更多文章:

泽连斯基演员(从喜剧演员到总统,泽连斯基经历了什么他是怎么走入政坛的)
2024年7月5日 22:50

足球数据免费版(求一个足球球员数据的网站,类似于搜达足球的)
2024年12月8日 20:10

2018亚运会体操高低杠决赛(女子高低杠决赛比分相同怎么定名次)
2024年10月9日 07:16

热沃丹怪兽是什么传说,所谓的食人狼长什么样?这是真实的狼人吗Gevaudan怪兽
2024年7月30日 03:50

莱恩 安德森(莱恩·安德森(Ryan Anderson):爱情太短 忘却太长)
2024年1月12日 00:00

曼联夺得联赛杯时穿的那件白T恤上面写着For you SMUDGE是什么意思?曼联今晚有比赛吗
2024年4月14日 23:00

什么时候坠球恢复比赛(足球比赛中什么情况下要用坠球的方式来开始比赛)
2024年7月11日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