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商标(多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中国奥委会对此有何回应)
本文目录
- 多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中国奥委会对此有何回应
- 冬奥会中国冠军姓名被抢先注册商标,你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 奥运冠军全红婵杨倩等姓名被抢注为商标,对此中国奥委会有何回应
- 如何看待多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
- 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官方对此有何处理措施
- 怎么查哪些奥运冠军用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多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中国奥委会对此有何回应
中国奥委会对于多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这件事的看法有两种,如果是获得运动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授权的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如果未经过运动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授权而自行注册使用的,就要依法追责其相关侵权行为。可见奥委会对于多名运动员姓名被抢注商标这件事还是非常看重的,所以可见奥运冠军的这波热度可不是那么好蹭的。
随着这一届的东京奥运会的金牌被中国奥运健儿收入囊中,杨倩、全红婵、管晨辰、汪顺这些奥运冠军的名字最近纷纷被一些不良商家抢注为商标,估计这些无良商家也是为了想要蹭一波奥运冠军的热度,以便带火自己所经销的商品吧。
从相关商标注册分类数据可以看得出这些奥运冠军名字被抢注的商标品类可谓是五花八门,相关的不相关的可谓是面面俱到。像是尤其被商家偏爱的全红婵仅仅她一个人的名字就被17次作为商标进行申请注册,涉及到的商品分类可谓是非常广泛的,像是化妆品、医药、服装、肉类制品甚至住宿类的都有。估计就连全红婵自己都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名字除了能够登上奥运会大屏幕以外还能成为商品名称,要知道这仅仅是登记商标申请注册的,要是不包括那些不注册直接非法使用的,可想而知就不仅仅只有17个那么少了。
当然除了全红婵以外,杨倩、管晨辰、汪顺这些为国家拿到金牌的奥运冠军商家可谓是一个也没放过。被申请注册的商标范围之广也是没谁了,其中除了最常见的服装、饮料之外甚至还包括工业用油、医疗器械一类冷门品类,足可见商家对奥运冠军的执着啊。
但是对于这类行为广大网友却是非常愤慨的,一致指责商家的这种无良行为,认为这是完全蹭奥运冠军热度的行为,甚至表示这就是对奥运冠军的不尊重。
除了众多网友的不满以外,这件事也引起了最有话语权的中国奥委会的关注,国家奥委会表示这些商家或者个人很有可能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只是他们不自知而已。同时奥委会也发出了微博进行提示,如果商家未曾获得奥运冠军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授权是不得用奥运冠军的名字进行商标注册的,如果已经进行注册申请的话应该立即撤回或者停止申请注册行为,否则这就是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而奥运冠军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依法追究这些商家或个人的侵权行为。
由此可见不仅奥运冠军人人喜爱,而那些想要蹭热度的商家更是喜爱非凡,不同的是我们的喜爱是发自内心的,但他们可就是为了利益咯。
冬奥会中国冠军姓名被抢先注册商标,你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冬奥会中国冠军姓名被抢先注册商标,小编看来,这种行为就是在蹭热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它不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冬奥会中国还没有开始正式比赛事项,就有人抢先注册商标,看来就是有一定的不合法性。对于前段时间,2020年的东京奥运会,也有许多其他人采用中国奥运冠军的名字进行注册商标,有些企业他们把“杨倩”“陈梦”“全红蝉”等运动健儿的姓名和其他一些网络热词进行联合。并且进行恶意的抢注,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已经算是恶劣的影响了,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有了一定的回应。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些行为进行谴责,并对这些申请注册商标的109件商标注册进行了驳回。
8月18日,中国奥委会也发布了郑重的提示,表示为获得运动员本人或者是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的授权,不可以对奥运健儿的姓名恶意进行抢注商标,如果有以上行为的,应该及时的撤回和停止商标申请。中国奥委会对此作了郑重的提示,这也在是维护这些奥运健儿的合法权益,并且已经声明,如果发现了运动员和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相关的**行为。
在8月26日,浙江省也有在对奥运健儿姓名相关的商标注册的行为进行打击,8月25日,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陈梦”商标行为,予以警告并作出行政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在维护奥运健儿的合法权益,也在为打击这类事情做了一个典范。
其实对于这些中冠军的姓名被抢先注册商标别涉及到了一个个人的姓名使用权的侵犯,个人姓名的使用权,应当在使用人获得当事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双方也要签订一定的合同进行履行合约,如果是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进行负责相关的内容。如果想要使用商标进行注册,就要通过合**当的手段进行双方的沟通,因为当今是个法律的时代,虽然说人人都可以进行创业,但是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要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
奥运冠军全红婵杨倩等姓名被抢注为商标,对此中国奥委会有何回应
中国奥委会表示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妥,并且督促当事人尽快撤销相关商标。
商标抢注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虽然商标局已经再三强调不能恶意抢注商标,但依然会有一些人做这些事,并且通过高价贩卖商标的方式来谋取暴利。对于奥运冠军全红婵来说,全红婵这三个字也会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所以有些人就把目光盯到了这个商标上。我觉得这种行为非常不妥,甚至毫无职业道德。
一、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在全红婵夺得奥运冠军之后,有人开始把目光放到了这个阳光单纯的小女孩身上。全红婵的性格特别好,也收获了众多粉丝的喜爱。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全红婵本身也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有些人竟然把全红婵这三个字注册成了商标,商标的种类涉及各个细分品种,这个事情也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
二、奥委会强烈谴责这样的事情。
当奥委会得知全红婵等名字被注册成了商标之后,奥委会对这样的事情表示强烈谴责,并且督促当事人尽快撤销相关商标,不能通过奥运健儿的名字来非法获利。全红婵本人也对商标抢注的事情做出了回应,表示绝对不会支持这种行为。
三、商标抢注者非常没有职业道德。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很难理解有些人竟然会为了赚钱而做这种事情。全红婵这三个字本身和他们并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却想通过抢注商标的事情来倒卖商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觉得商标局需要对此类事件进行严格调查,并且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这样我们已经再三强调不能恶意注册商标,但依然有很多人在这样做,我觉得主要是跟目前的惩罚力度太低有关。
如何看待多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
东京奥运会已经圆满结束,我国的运动健儿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祖国争光。但是有人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的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的事情,我觉得这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是侵害了奥运健儿的姓名权,是应该被制止的。
中国奥委会也对此事发表了声明,表示如果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的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害运动员姓名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运动员和未成年运动员的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力。并要哪些恶意注册商标的人撤回和停止商标注册的申请。
这些恶意注册商标的人真的是想钱想疯了,通过恶意抢注奥运健儿的姓名,以此来牟利,却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这些商品很可能会对我们奥运健儿的名誉受到影响,因为产片用奥运健儿的姓名就很容让人混淆视听,产品出现问题就可能被联想到奥运健儿的身上,可实际和奥运健儿却没有关系,但是却损害了他们的名誉。这是绝对不可以的。
这现年我国恶意注册商标的事情屡见不鲜,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国家也在发展,对商标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商标注册流程简单化,申请商标的时间缩短,商标的注册成本越来越低,门槛也降低了,但是造成的利益却很大,所以才有了恶意抢注商标的事情屡屡发生。商家为了利益真的是明知道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仍然不悔改,我绝对国家以后对商标法肯定会更加完善,杜绝这些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面对这些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我们也可以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商标,官方对此有何处理措施
官方表示如果说这些商家在以这些奥运会冠军的名字抢注商标之前,提前征得了这些奥运冠军或者是未成年奥运冠军监护人的同意的话,那么自然是不会去追究其责任的。但如果说他们未经同意就私自以他们的名字注册商标的话,那么将会追究他们的侵权责任。
其实从官方的态度可以看出其提出的要求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通过这样的方式去保护奥运冠军们的利益。其实对于奥运冠军来讲,如果说他们自己不从事商业活动的话,可能是无法意识到自己的名字已经被抢注商标的,所以说要是让他们自己意识到,然后再自己去提起这些诉讼的话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因为很多的运动冠军他们基本上是沉浸在自己的运动事业里面的,自己不会去涉足这行业,所以也不会去关注到自己的名字,是否已经被注册了商标。那么官方提出这样的规定和要求的话,其实就是对于他们的一种保护。奥运会落幕之后备受大家关注的自然就是这些在奥运会之中取得了优秀成绩的冠军。
那么在这一次奥运会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优秀的00后。像冬季奥运会拿得中国代表队首金的杨倩,以及在10米跳水这一项目之中获得全国甚至是全世界人民赞叹的14岁女生全红蝉。像这些奥运冠军们可以说是凭借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全国人民的瞩目。那么对于这些商家而言,以他们的名字去注册商标的话,其实是有利于推广自己的商品的,但是这种行为它其实是以他人的名称去进行牟利。如果说是为经过他们的授权和同意的话,那么像这种行为确实是属于侵权行为,将会被追究相关的侵权责任。
怎么查哪些奥运冠军用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东京奥运会闭幕已有一段时日,但在这届奥运会中,大放异彩的奥运健儿们热度依然未减。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奥运健儿的名字被一些公司抢注商标,其中包括杨倩、全红婵、马龙等东京奥运会冠军。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被多方抢注商标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天眼查显示,“杨倩”商标的注册信息有5条,国际分类涉及健身器材、服装鞋帽、酒、钮扣拉链等,申请人为朱江元、陕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叶尔帕提·吐地别克,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全红婵”商标更是达到21条,天眼查显示,“全红婵”商标的国际分类涉及啤酒饮料、教育娱乐、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化用品、餐饮住宿、医药等。且这些商标申请日期多在8月6日到8月10日之间,即东京奥运会闭幕前后。抢注者有企业也有个人。申请人一栏显示,这些抢注企业来自深圳、广州、山东、陕西、河南等地。此外,“潘雄伟”作为个人申请人,名字也多次出现。抢注企业中,一家名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正在注册申请的“全红婵”同名商标数量达到10条,涉及诸多分类。资料显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古武丹,经营范围非常庞杂,既有投资业务、担保业务,又涉及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机电产品、珠宝、玉器、工艺品、字画的销售等。该公司曾在2017年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列入经营异常。恶意抢注涉嫌违法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新安表示,这些公司抢注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也明确,将政治、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以在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为商标进行注册,显然有蹭‘金牌效应’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违背公序良俗,涉嫌恶意抢注,不应予以注册,对于这种恶劣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李新安提醒,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根据商标法规定,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事实上,奥运冠军商标抢注行为由来已久,刘翔、孙杨、叶诗文、林丹等知名奥运冠军的个人商标都曾被恶意抢注。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也提示: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有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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